本报海口7月4日讯(记者周元)今天下午,省委书记罗保铭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研究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关意见以及省委六届六次全会、省委理论研讨会的会议方案,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决定》。
省委副书记、省长蒋定之,省委副书记李宪生,省委常委肖若海、许俊、陈辞、马勇霞、谭力、李秀领、毛超峰、谭本宏、孙新阳出席会议。省政协主席于迅、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符跃兰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代拟稿)》,并决定在本月下旬召开的省委六届六次全体会议上审议《意见》。以“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强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省委理论研讨会将与省委全会联开。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集思广益,既要学习贯彻中央精神,借鉴省外经验,又要立足实际,突出海南特色,进一步细化完善《意见》,使工作更加具体,更有可操作性。比如,如何通过改革的手段简政放权,如何用好审计结果和巡视结果,真正发挥审计和巡视工作对腐败分子的震慑作用,从源头上预防贪污腐败。同时,还要使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更加明确具体,比如,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党委的主体责任还包括匡扶社会正气,新闻媒体要多宣传凡人善举,凝聚社会正能量,等等。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决定》,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党政领导干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形成“党委加强领导、政府强力推进、部门依法监管、企业主动落实、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切实把安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中,推动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同步和谐发展。《决定》指出,为保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顺利落实,我省将对安全生产实行情况通报、年度述职、目标考核、责任约谈、“一票否决”、问责制等六项措施。
会议听取了省编办关于省政府有关部门机构编制事宜的汇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