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都市报7月4日讯(记者 胡诚勇 通讯员黄平 王文涛)坐上警车回家的那一刻,年纪轻轻却已初为人母的羊某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因贩卖亲生女儿被抓获,却又在民警的帮助下,再次回到了家人的身边。
羊某是儋州市三都镇人,其母亲患有精神病,父亲眼部有残疾,唯一一个哥哥也在福建打工,长时间不曾联系,家中没有经济来源。
羊某18岁便辍学在家,更让家里人想不到的是,羊某在这个年龄居然莫名怀孕了。尽管父母多次询问,羊某也不愿提及此事。后经人介绍,羊某的父母找到了镇上一名40多岁的男子,打算让二人结婚,但因羊某年龄不满20周岁,一直未办理结婚证,只是与该男子同居。
不久,羊某产下一名女婴,这名男子不愿意出钱抚养,而经济拮据的羊某,瞒着家人以1100元的价格将小孩卖与他人。小孩的无故消失,急坏了家里的老人。在父母的追问下,羊某谎称小孩被人抢走了,其家人立即报警。 在对该案进行侦查的过程中,民警发现羊某就小孩被抢一事根本无法自圆其说,在追问之下,羊某不得不承认,是自己卖了女儿。
根据羊某提供的线索,民警抓获了婴儿的买方李某。因为羊某被抓获时正处于哺乳期,公安机关遂对其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取保后,羊某被家人及同居男子抛弃,在没有通知任何人的情况下,私自带着小孩四处流浪,同时也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7月2日,流浪到文昌的羊某被当地派出所查获,后移交到洋浦新都公安边防派出所。羊某被移送到该所时,已是身无分文,衣衫褴褛,小孩更是瘦骨伶仃,原本2岁的小孩却只有1岁小孩的身板,十分可怜。该所民警拿来了衣服、鞋子和食物,所领导也拿出自己的200元让民警给小孩买些牛奶等补充营养。随后,民警辗转多方联系上羊某父母时,羊某父母又称不愿意接受女儿及外孙女。
经过民警的真情和耐心劝说,羊某的家人终于被感化,最终羊某的父母同意其回家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