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况昌勋)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4年海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扩大)工作方案》,在2013年的工作基础上,从今年7月起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到2015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
《方案》明确,到2014年年底,三亚、东方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儋州、昌江在去年基础上再完成2个乡镇的全区试点工作(含去年试点乡镇共4个乡镇);海口市每个区至少完成1个乡镇的全区域试点工作;其他市县至少完成2个乡镇的全区域试点工作。
据介绍,各试点乡镇村集体留用地确权到户率要达95%以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到户率达95%以上,“三过”(农村土地承包期过长、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等农村土地流转违法违规问题整改率达95%以上。各市县和试点乡镇要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体系、农村土地承包信息管理系统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仲裁“一庭三室”(即仲裁庭、合议调解室、案件受理室、档案会商室)建设。
《方案》提出,要建立省、市县(区)、乡镇三级农村土地承包电子信息系统。同时,省、市县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健全村有信息员、乡镇有服务站、市县(区)有服务中心、省有交易平台的四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网络,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化、透明化,鼓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流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