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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25日前将完成道路清障和积水点排水等工作

A-A+2014年7月22日10:02海南日报评论

  海口10亿元用于灾后恢复和重建

  25日前完成道路清障、积水点排水等

  本报海口讯(记者邓海宁)7月21日下午召开的海口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研究并通过了《海口市“威马逊”强台风灾后救助、恢复和重建工作方案》。《方案》以救助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和恢复公共服务设施(通路、通水、通电、通信)为重点,初步安排灾后救助、恢复和重建项目资金10亿元。

  据了解,10亿元中,安排2亿元用于应急救助和公共设施、城市功能恢复。重点包括灾后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道路清障恢复通畅,抢修、恢复供电供水通信设施,交通设施恢复,排涝设施抢修、清理积水点,医疗保障和卫生防疫,保障市场供应和平抑物价。安排8亿元用于灾后重建项目。工作重点包括民房倒塌损毁修复重建、农业生产恢复、基础设施重建提升以及应急指挥系统和重要公共设施应急功能完善。

  《方案》对每一项灾后救助、恢复工作都明确牵头单位,设定完成时间表。其中,7月25日前完成的工作包括道路清障、清洁,路灯恢复,积水点排水、改造及设备采购,垃圾清运,园林修剪,公交站亭修复、公交车抢修,供电线路抢修、用电恢复,城市供水设施抢修及水厂应急发电等。7月31日前完成农村水利及排洪闸门应急修复,交通信号、路牌、护栏维修恢复等。8月31日前完成灾区卫生防疫、环境消杀和饮水消毒,水源水质监测,防疫和无害化处理,医院应急恢复保障,受困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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