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资助100名少数民族大学生海南资助100名少数民族大学生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而设立的“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项目,日前正式启动2013-2014学年评选工作。据了解,该奖(助)学金项目的资助范围和对象为2013-2014学年就读于我省公办高等院校的少数民族本专科大学生,资助名额为100人,标准为每人每学年3000元。

  根据相关规定,“少数民族大学生成才计划奖(助)学金”项目评审基本条件如下:热爱祖国,维护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生活俭朴,诚实守信;家庭经济困难;少数民族在校(公办)大学生。其中,家庭经济困难主要是以下情况中的一种:来自国家级贫困县且父母均为农村户口或父母有一方无劳动能力的;孤儿或来自低保家庭;月生活费在当地贫困线(可以根据各地情况适当上浮)以下。

  该项目的审核基本程序如下:先由各有关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包括新录取的大学生)填报申请表,然后,各有关高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根据相关标准以及家庭情况审核和推荐,初步确定获奖(助)学金学生名单。各高校应将获奖(助)学金学生名单在各自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各高校将推荐的获奖学生申请表、汇总表连同《高校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成绩单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省教育厅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审核,确定该年度获奖(助)学金的人选。如评审过程中发现获奖(助)学生在大学期间有违法、信用不良、违反校规等行为的,取消其资格。

  2013-2014学年名额分配表

  海南经贸职业技术学院4人

  海南政法职业学院6人

  海南外国语职业学院2人

  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9人

  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人

  琼州学院17人

  海南医学院16人

  海南师范大学20人

  海南大学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