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领社会保障卡的通告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保险参保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今后参保人需持社保卡办理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如凭社保卡办理2016年度海口市居民医保缴费和明年起凭社保卡进行医保报销等)。

  即日起,全市各参保单位可委派社保专管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到海口市人社局社保卡管理中心龙昆服务大厅(海口市龙昆南路润德广场海口农商银行龙昆支行2楼,电话66165378)或海秀服务大厅(海口市海秀路50号唐林酒店1楼海口农商银行海秀支行)领取本单位参保人的社保卡申领登记表,统一办理社保卡。

  请其他尚未申领社保卡的参保人尽快到海口市四个区社保所、市人力资源市场和海口农商银行等45个社保卡服务网点咨询和申领社保卡(需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标准1寸近期正面白底深色衣服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张)。

  详情请登录海口人社局门户网站www.hihk.lss.gov.cn 查询,咨询电话:0898-66755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