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琼海市的试点目标是以“田园城市、幸福琼海”为总抓手,按照“不砍树、不拆房、不占田,就地城镇化”的标准,走出一条低成本、可持续、因地制宜地新型城镇化之路,率先落实中央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成为特色城镇化发展的鲜活品牌和样板。

  海口市演丰镇试点则立足就地城镇化,以提升综合承载能力、城乡统筹能力、经济建设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为重点,力争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居民基本权利平等化。

  文昌此前被列入国家级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此次一并入选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要求将两个试点的任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任务。

  3、探索海南特色城镇化

  我省在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同时,还积极组织开展了省级新城镇化试点申报工作。今年7月,经省政府同意,省城镇化办制定并印发实施了《海南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启动了我省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申报工作。

  11月17日,省城镇化办组织召开了我省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项目评选会,从申报材料质量、试点基础、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实施路径、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采用量化评分形式,对26个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项目进行了评选。

  同时,我省还积极探索具有海南地方特色的城镇化路径和模式,特别是今年“多规合一”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省结合“海澄文”一体化、十二大产业、六大类27个产业园区、100个特色产业小镇、1000个美丽乡村建设、六大环境保护和社会治理专项行动,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