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开始实行渔业用油补贴政策。洪某四在以上10个船号并不实际存在渔船的情况下,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用以上10个船号及相关船籍资料,并使用其他渔船对付年检,给相关职能部门的办事人员行贿等手段,共骗取2006年度至2011年度的国家渔业用油补贴710多万元。其中,洪某四先后向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邢某刚(已另案处理)等4人行贿共54万元。

  海南二中院认为,洪某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国家柴油补贴71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4名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54万元,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又构成行贿罪。洪某四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退赃款101万元,依法可从轻处罚。海南二中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洪某四表示服从判决,不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