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人大钟仕心详细介绍,由于该小产权房建在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自动工开始,相关部门下达清工通知书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加大巡查监管,在劝导无果情况下,城管于10月份下达强拆通知书。至今区政府多次约谈当事人,终不见其人。

  秀英区永兴镇委副书记何君明向记者介绍说,此地建房是违法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乡镇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允许建造任何与供水无关的建筑设施。乡镇排水管道设施还不够完善,两栋楼建成后产生的一系列生活污水,粪池等将没有集中统一的管道排放,日积月累废物长期堆积地下,势必造成地下水污染,严重影响居民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