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三亚12月17日消息(南海网、三亚新闻网记者 沙晓峰)12月17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今年春节后发生在三亚市商品街的青少年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谭某、符某均犯故意伤害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6年、4年;被告人黄某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3月1日凌晨1时30分许,被告人谭某及其女友在市商品街碰到之前发生过纠纷的邢某,邢某打电话找人帮忙,谭某见状即给被告人符某打电话请其找人帮忙,符某即约正在一同喝酒的被告人张某、吴某等人前往,吴某随即约被告人黄某前往,张某在途中从路边一流动水果摊上拿走一把水果刀带在身上。各被告人等人会合后,来到邢某租住的宾馆,要求老板告知其邢某所住房间,遭拒后与其吵闹。此时,谭某见己方人少,便让黄某找人帮忙,黄某电话约其朋友来帮忙。2时33分许,邢某叫来帮忙的众人来到该宾馆门口,先朝被告人黄某脸上打了一拳,随即双方扭打在一起。被害人黎某也手持木棍到现场参与斗殴。此时,被告人张某持刀从宾馆冲出来,见黎某持木棍正要打被告人谭某,便用左手抓住黎某持木棍的右手,右手拿水果刀捅刺黎某胸部致其当场死亡。

广告

  案件审理过程中,四名被告人的父母向被害人黎某的父母支付赔偿款12万元,黎某父母表示对四被告人行为谅解,请求法院从宽处理。案发时,被告人谭某刚满18岁,张某15岁,符某16岁,黄某17岁,除谭某外,其余被告人均为在校学生。通过对各未成年被告人的日常表现和家庭监管方式的了解,我院发现他们的父母没有正确履行监护责任,监管不力,学校的法制教育不足,各被告人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加之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自控能力差,盲目讲哥们义气,不辨是非,不计后果,因琐事便大动干戈,结果既害人又害己。

在这里,了解海南!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海南官方微信(xinlanghai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