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表示:“取保候审不是法外特权,‘怀孕作案可以免责’系误读”。王律师解释,很多人存在误区,认为“两怀妇女”(怀孕和怀抱小孩的妇女)犯罪可以免责,这是一种误读,取保候审并不等于没事。《刑事诉讼法》第65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王律师表示,取保候审只是暂时不予羁押,根据人道主义精神,便于“两怀妇女”行使母亲的职责,但等“两怀妇女”生下自己的婴儿及哺乳期结束后,公安机关仍会追究其刑事责任。孕妇违法犯罪照样该承担法律责任。

在这里,了解海南!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海南官方微信(xinlanghai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