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
全面两孩政策1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全面二孩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就意味着,明年元旦以后出生的二孩,都是合法的。
据修正案草案,从明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也就是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困难残疾人补贴每人每月60元
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12月2日,海南省政府发布《海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
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60元/月/人执行。所需资金由市县从城乡低保资金中支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一、二级两个档次标
准执行,即一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150元/月/人,其中,海南省财政补助75元/月/人,市县财政补助75元/月/人;二级残疾人补贴标准为100元/月/人,其中,省财政补助50元/月/人,市县财政补助50元/月/人。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安排。
海南施行住房救助新规
日前,省政府发布《海南省社会救助规定》(海南省政府令第259号),对全省住房、医疗、就业等社会救助内容作详细的规定及要求,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提出,住房救助可根据实际情况施行,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发放租赁补贴或优先纳入农村危房改造等。按规定,城镇住房救助对象优先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给予租金减免,或者发放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对农村住房救助对象,应当优先纳入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计划,优先实施改造。
新退休人员需进行人脸识别建模
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我省领取社保将执行新的工作流程。新退休人员必须先进行“人脸识别建模和社会化信息采集”,再办理退休。
根据新的规定,明年起,临近退休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前6个月,须办理社会化信息采集和建模业务。
交通出行
海口市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
新修改的《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在目录管理、登记上牌、日常监督、安全教育和违法处理方面进行补充完善。
《办法》明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并授权海口市人民政府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等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具体办法,向社会公布后实施。但市民最关心的电动自行车上牌是否需摇号仍是未知数。
海口刷卡乘公交可享8.5折优惠
海口公交刷卡乘车将实施8.5折优惠,逐步普及手机刷卡功能。
2016年1月1日起,我市将实施刷卡乘车8.5折优惠,市财政每年预计补贴624.15万元,实际补贴金额根据刷卡率计算。该优惠方案实施三年,自
2016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同时,明年海口市将实现公交卡线上充值、手机刷卡功能。
明年起驾培收费合同约定收费
近日,省道路运输局下发《关于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的通知》明确提出,从明年1月1日起,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必须与报名参加驾驶培训的学员签订培训合同,以规范驾培机构经营行为,维护驾校、学员的合法权益。该新规的实施,标志着我省驾培市场培训收费标准全面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