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男女洗澡间相邻,一男子看到女子去洗澡,跟随前往,准备强奸女子,但遭反对未遂。日前,海口美兰区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
2014年9月26日14时许,在海口海甸岛某工地打工的李某某(男,现年33岁,四川人)在宿舍呆着,看到被害人陈某某拿着洗浴用品到工地洗澡间洗澡,便意欲强奸陈某某。李某某先到男洗澡间冲洗,随后穿上裤子光着上身冲进女洗澡间。见到正在洗澡的陈某某后,李某某脱掉裤子,用手抱着陈某某的身体,将陈某某按倒在洗澡间的木板上,用手摸陈某某的身体,欲强行与陈某某发生性关系。后因陈某某的极力反抗而未得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