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海告诉记者,他和工人断断续续在符某明的工地干了两年多,按工程量计算,符某明应该支付260多万元劳务费,为了给工人发工钱,他前后垫付了140万多元。“2011年年底,符某明将这栋楼的其中一套房以33.6万元的价格抵给了我,以抵消拖欠我的部分工钱。”李中海说,他与符某明为法定代表人的海南广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认购协议后,以26万元的价格将这套房子抵押给了一位朋友,从朋友那里拿了15万元,给工人发了工钱回家过年。

  “2012年以来,我一直在催促符某明结清工钱,他还了一小部分,但大部分还没有还。”根据李忠海提供的欠条显示,目前符某明欠他的钱主要有两笔,一笔54万元是符某明2014年12月25日在海口电视台《亮见》节目现场打的欠条(含房款),约定2015年2月10日前付清,但并未兑现;另一笔是2010年12月工人讨薪,他帮符某明垫付的12万元,加上利息共计12.5万元。

  更让李中海意外的是,符某明卖给他的902(交房后更改为901)房,后来又被卖给了其他人。“2011年签订认购协议后,2014年4月28日房子交付,我拿到钥匙三个月后再去看,发现已经有人住在里面了,门锁也换过了!”李中海说,他报案后从公安部门了解到,目前这套房里的住户,是2014年6月份和符某明签订认购协议买的房。

  “符某明2015年只还了1.4万元,现在房子也被人住了,之前的两笔钱加上33.6万元房款,他一共还欠我65.1万元。”李中海无奈地说,2015年8月31日,他和符某明约好见面结算工钱,不料对方没来,而且9月份以后就一直不接电话,也找不到人。

  已入住的业主称也和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买了房

  而另一位从广东来海口做建筑的杨志瑞也反映,他当时给金福公寓搭脚手架,符某明应付脚手架租金(含人工费)52.8万元,可符某明付了4万多元后,同样以出售房子的形式抵消欠款。然而,买下的1701(现改为1702)、602(现改为601)房,也已经有其他人换了门锁进去装修。“近两三年来,符某明多次更换手机号码,我这里记录的就有5个。”杨志瑞说。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金福公寓,发现这栋楼房一楼二楼是商铺,三楼以上是住宅。在该公寓9楼,记者找到李中海说的901房,里面住着两名老人和一名年轻男子。该男子介绍,2014年他通过金福公寓的保安介绍,从符某明那里签订认购合同买了这套房,“当时他说房产证等会逐步办好,我们也没想太多。”该男子表示,现在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了。

  警方:确实存在“一房两卖”情况,开发商不知去向

  2015年9月7日,李中海向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报了案。经过调查,2015年12月18日,龙华分局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龙华分局的彭警官表示,根据调查,李中海签订认购协议购买的这套房属于小产权房,住建部门没有备案登记,而按照相关规定,不动产只有在有关部门进行登记的情况下,才能进入市场交易。因此,李中海反映的问题属于双方之间的经济纠纷,警方决定不予立案。彭警官说,目前,李中海已申请了复议,此事正在复议中。

  彭警官表示,他们的确在调查中发现,李中海认购的这套房子,还有其他人也签订协议进行了认购,存在“一房两卖”的情况。此前,警方也去找过符某明,但其家属表示,符某明已不知去向。昨日下午,记者多次拨打符某明的多个号码,有的提示关机,有的则一直无人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