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负责人告诉记者,蔡某和陈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中的规定,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为了能够最快时间帮助工人返还工资,近日,省劳动保障监察局决定将此案件移交海南省公安厅处理。利用法律手段收回工人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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