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讯(记者马珂)日前,在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保结算大厅,来自昌江的符建壮出示新农合参合证件,不到5分钟,同时拿到了新农合基本医疗报销的4万元和大病医保的报销费用1万元。据了解,自今年1月1日起,至今我省已有37家综合医院实现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出院结算一步搞定。
“太方便了,出院时一次性结算,省得我们再为报销来回折腾。”符建壮说,“治疗费用一共花了10万元,大病医保再报销后,我们自费部分是5万元,又减少了一些负担。”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保基础上开展的二次补偿政策,由政府统一出资,为已参加基本医保的人员购买,个人无需额外缴费。自2014年1月1日起,海南省所有参加基本医保的人员即可享受大病保险政策。”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新农合参合人员因住院及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大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如超出一定额度,可按该政策再予以一定比例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