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日报保城2月16日电(记者易建阳)因在包装箱中掺杂、掺假,以报纸充抵水果重量,欺诈消费者。昨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工商局给予该县三道镇一水果店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近日,保亭工商局三道工商所接到消费者李女士举报,称其在保亭三道镇甘什行政村什密村志林水果店购买了一箱芒果,商家称重10.2千克,每斤8元,总价160元。李女士购买该箱芒果时曾对商家未裸称芒果提出过异议,但该商家解释说已经除去了包装盒的重量,芒果的总重量就是10千克,包装盒是免费为顾客包装以便携带、托运、邮寄。

  之后,李女士在他处用电子称自称拆除包装后芒果仅为7.4千克即14.8斤,包装纸箱重量达2.6千克即5.2斤,纸箱内铺垫有约10厘米厚的报纸。随后李女士请求工商部门处理。

  该所接到投诉后,立即与李女士一同前往该水果店进行现场核查,该商家对自己在包装箱中掺杂、掺假,以报纸充抵水果重量,侵害消费者的行为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