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标准
(一)电动自行车整治标准
1.不准靠道路左侧行驶。
2.不准逆向行驶。
3.不准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4.不准闯红灯。
5.不准搭载人数超过1人。
6.不准接打电话。
7.不准超限载物。
8.不准安装、手持遮阳伞。
9.不准违规停放。
(二)机动车整治标准
1.不准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违规停放。
2.不准闯红灯。
3.不准随意变道。
(三)行人整治标准
1.不准横穿马路。
2.不准闯红灯。
3.不准攀爬护栏。
(四)不文明违法行为整治标准
1.机动车驾驶人不准车窗抛物。
2.驾驶机动车不准接打电话。
3.不准摩托车违法入市。
4.机动车不准在禁止呜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呜喇叭。
5.机动车不准不按规定使用远光灯。
6.货车不准有“三超一疲劳”违法行为。
7.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不准超过规定时速10%。
8.机动车不准在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
整治措施
(一)电动自行车整治措施
对违反电动自行车“九不准”的驾驶人进行现场处罚、暂扣车辆,责令其参加交通法规教育学习。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将违法行为录入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并对违法行为人公开曝光。
(二)机动车整治措施
对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进行拍照(照片内应包含违法行为人和违法车辆)处理。车辆驾驶人处理违法行为时,责令其接受交规教育半天,方能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对违反机动车“三不准”的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
(三)行人整治措施
对违法行人,责令其戴绶带参与交通管理1小时,并对其违法行为处50元罚款,进行实名信息登记、照相,将违法行为录入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违法行为人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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