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上午,结束23年冤狱的陈满回到四川绵竹老家,见到阔别已久的家人。陈满的母亲王众一老人与儿子相拥而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月1日在海南省美兰监狱,依法对该案公开宣判,认为原裁判认定原审被告人陈满杀死

  “我们确实是提出申请966万多元的国家赔偿金。”9日,记者致电陈满的大哥陈忆,证实了陈满及其家人决定申请966万余元的国家赔偿金。

  53岁的陈满,因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被判死缓,在其服刑23年后无罪释放。2016年2月2日,陈满回到了阔别近25年的故土,回到了位于四川省绵竹市迎祥路北段100号的父母家中。

  在与家人欢度春节后,陈满前往医院进行了体检。体检结果指出,陈满患上了严重的胃溃疡等疾病,需要后续长期治疗。

  根据陈满的国家赔偿申请书显示,申请人陈满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人民币9661332.92元。其中包括,侵犯人身自由赔偿金1853777.64元;申请人误工费3707555.28元;医疗费、后续治疗费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万元;23年的申冤费用支出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