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刚买了条大鲤鱼在这里放生,不知道现在是不是已经被人给电死捞走了。”在江边晨练的曹阿姨叹道。

  昨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将该问题,反映给了海口市海洋馆渔业监察支队。该支队李队长告诉记者,南渡江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早就明确,禁止在南渡江的干流、支流及水库、湖泊等其他水体内炸鱼、毒鱼、电鱼。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没收捕捞器具的处罚;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队长表示,1月初他们就在南渡江琼州大桥段查处了一艘非法用电电鱼的船只。今后还将加大巡查力度,打击非法电鱼虾,一旦有结果便向记者反馈。

  李队长还提醒市民,电鱼不仅违法,还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