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渔业局副局长林志茂违反工作纪律,在什架巴水库改造项目验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验收,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4万元。经琼中县纪委、监察局审议,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林志茂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通讯员 吴坤龙 记者 黄婷
本报讯 日前,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渔业局副局长林志茂违反工作纪律,在什架巴水库改造项目验收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没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验收,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4万元。经琼中县纪委、监察局审议,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林志茂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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