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临高县纪委对近期查处的5起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这5起典型问题是:临城镇吾鲁村委会吾鲁村民小组组长陈青智私设“小金库”、非法占有吾鲁小学场地租金等问题。2010年7月至2014年期间,吾鲁村委会吾鲁村民小组未按规定将村集体经济收入476905元纳入村民小组法定账户进行核算,而私设“小金库”进行账外收支管理;2011年4月至2014年期间,吾鲁村民小组组长陈青智利用收取吾鲁小学场地租金之便,将收取的租金17392.24元非法占为己有。县纪委介入调查后,陈青智已将自己非法占有的17392.24元上缴。陈青智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波莲镇古柳村委会兰社村民小组组长王超私设“小金库”问题。2010年8月至2014年12月期间,古柳村委会兰社村民小组未按规定将村集体经济收入135630元纳入村民小组法定账户进行核算,而私设“小金库”进行账外收支管理。王超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王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南宝镇古道村委会古道村民小组组长陈恩私设“小金库”问题。2010年10月至2015年7月期间,古道村委会古道村民小组未按规定将发包土地款等村集体经济收入632882元纳入村民小组法定账户进行核算,而私设“小金库”进行账外收支管理。陈恩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陈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皇桐镇头文村委会美梅村民小组组长符召强私设“小金库”问题。2013年4月至2014年7月期间,头文村委会美梅村民小组未按规定将发包土地款等村集体经济收入107160元纳入村民小组法定账户进行核算,而私设“小金库”进行账外收支管理。符召强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符召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英镇高秀村委会高秀村民小组组长陈永辉私设“小金库”问题。2008年1月至2015年2月期间,高秀村委会高秀村民小组未按规定将发包土地款等村集体经济收入392365元纳入村民小组法定账户进行核算,而私设“小金库”进行账外收支管理。陈永辉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陈永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