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根治“错保”、“漏保”、“人情保”乱象,我省探索搭建完善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
把“救命钱”给最需要的人
海南日报记者刘操 通讯员 夏志军 王剑
2014年以前的一段时间里,临高低保、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金成了“唐僧肉”。申请者每天蜂拥至民政局排着队直接要求局长特批指标。而在一年中会有上百个举报、投诉和咨询电话打到民政厅信访平台,问题直指“错保”、“漏保”、“人情保”等尖锐问题。
此后,全省各市县都对搭建完善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进行了探索。经过两年的治理,大批不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被清退。伴随着社会救助程序的逐渐规范,我省很多困难群众生活状况得到了改善,但“因病致贫”、“错保”、“群众满意度不高”等现象时至今日仍然在一些地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如何使社会救助机制落到实处依然值得探索。
探路1
如何避免“人情保”、“关系保”?调整低保申请受理主体,启动“最严”核查
残缺的墙面、凌乱的卧室内摆着几件废旧电器、厨房的油瓶米罐都见了底……3月1日下午,澄迈县金江镇负责民政工作的镇委委员王瑞斌开始了他几乎每天都会开展的核查工作,对象是大催村45岁的低保户廖光德。廖光德家中非常贫困,他体弱多病,妻子残疾,两个孩子都在上学,家里农田种植的粮食只够一家4口人吃,没有任何经济收入。王瑞斌例行核查了廖光德的存折支出等情况,并对其家里的状况进行了评估。在征求了村委会干部的意见后,初步认定廖光德符合低保对象标准,可以经镇政府审核上报。
“我们现在是保证100%入户调查,保证100%两级核查,层层把关,不留死角。”长期从事民政工作的王瑞斌告诉记者,如今的低保核查堪称“史上最严”,低保对象向镇里提交申请后,镇干部和村干部会对低保对象进行初步核查,核查过程中会进行认真的讨论。待审核通过并公示以后报到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再组织第二轮核查,最终确定低保对象。
偶尔仍会有人通过“各种关系”找到王瑞斌希望申请到低保。王瑞斌的态度是“谁要找到我,我把这户先放着,等民主评议的时候同更困难的对象作对比。”在讨论过程中,王瑞斌会将每一户低保对象的材料做成幻灯片,在讨论时给大家做参考。“能不能评上完全按照标准,每一户低保对象的家庭状况在那里摆着,大家一起来评判。”王瑞斌说,自己组织的每次入户检查也都是交叉的,由一个村检查另一个村,相互对比,避免因私人原因引起不公平的事情发生。
澄迈县民政局局长王冰指出,为了做实年底核查,澄迈县民政局设有专门的工作经费。
同样,在临高县,为规范程序,县民政局要求严把备案关,与村(居)委会干部有亲戚关系的保障对象一定要备案、公示出来,接受社会的监督。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临高低保乱象被曝光后,为规范程序,全省各市县调整低保申请受理主体,把原来由村(居)委会受理的低保申请调整为由乡镇政府(农场)直接受理,从源头上压缩村(居)委会干部的违规空间。
探路2
如何避免“漏保”情况发生?主动寻找排查,引导困难群众申请救助
在临高县加来农场山凤作业区多貌村附近,一栋老平房的一侧已经倒塌,“半露天”的房内只有几件破旧的旧家具,这是63岁村民林理珍的家。2年前,在鱼塘打工的林理珍,因年纪大了,失业返回家中。由于没有直系亲人、没有积蓄、又丢了工作,林理珍对自己晚年生活十分发愁。
不久前,加来农场民政办的干部杨忠在加来农场得知了林理珍的情况,并帮他申请了低保金。“要给他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让他不要总为‘如何活下去’而担忧。”看着林理珍用低保金置办了米和油等基本生活用品,杨忠还打算帮他申请临时救助。
村干部们认为,对于不了解国家低保政策的林理珍而言,民政干部主动上门帮他办理低保的做法是雪中送炭,非常及时。
“很多贫困群众对现行政策根本不清楚,如果只靠低保对象自己申请,或者村委会、乡镇去报,肯定会有漏保。”陈达华介绍,自2015年11月份启动低保主动发现机制以来,临高县、镇、村三级民政工作人员在完成低保对象年度核查的基础上,累计入户走访非低保家庭1806户6321人,其中,主动发现并最终确定符合城乡低保保障条件的对象168户588人。
王冰也表示,民政干部走访排查的过程中,到了一个村子中走访,必须要问的问题一定是:“这个村子里面最穷的那些群众保到了没有?”以此确保“应保尽保”。
王瑞斌在审核低保时遇到过特殊情况,某一户低保申请对象家庭条件极差,但是亲友却将机动车挂靠到这一户低保对象名下。“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首先要调查情况属实,然后引导他们将名下车辆进行更名或注销,而不是直接告诉他‘你不符合条件’。”
在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尖岭村,一栋崭新的二层小楼已封顶。早日带着老婆和两个孩子住进这栋小楼,是36岁村民陈明多年来的梦想。为此,陈明辛勤种植香蕉10多年。然而,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压垮了陈明,他的梦想也变得渺茫。
从被检查出患上重症肺炎,陈明的治疗费一天天猛增,好不容易攒下的存款很快就花完了,外债也越积越多。等到3个月后,“救回命”出院时,陈明的医药费累计到了37万元,新农合医疗报销后他个人自付部分为22.49万元。
昌江民政局工作人员林亮亮帮助陈明办理了医疗救助后,对他的家庭进行了排查,决定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再帮助他申请低保金。
探路3
如何避免“错保”现象发生?探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在澄迈县金江镇大催村委会办公室门前立着一块社会救助公示栏,公示栏左侧详列了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应具备的条件,申请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需提供的材料以及澄迈县城乡低保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图。
而在右侧,设立低保长期公示栏,其中大催村低保保障对象的基本信息一览无余,包括了户主姓名、家庭住址、保障人数、月保金额等信息。
“哪个人在哪条巷子里居住,每个月领多少低保,一览无遗,想要申请救助的困难群众参照公示栏里的低保对象,就基本知道自己有没有资格申请。”王瑞斌说,公示栏就像一把尺子,让百姓按照标准来衡量,让保障在阳光下进行。
不仅在金江镇,如今在澄迈县所有村(居)委会都设立了社会救助的公示栏,接受社会监督。“我们把自己的手机号码也全部公示出来,接受社会的监督。”王冰说。
与此同时,全省民政系统还在探索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希望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这样可以准确保障。”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信息平台的建设需要跨部门协调的工作,在与相关部门协商信息互换互查时,由于各主管部门的风险评估不同,协调推进难度较大。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居民家庭收入和财产存在多元化和隐蔽性的特点,给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带来较大难度,对于社会救助工作来说,它仍是目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的工作难题。
记者获悉,目前,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已在全省逐渐铺开。澄迈县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县里面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的过滤,很多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被揪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