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记者今天从海南省纪委监察厅获悉,曾因设立“小金库”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省教育研究培训院原党总支书记、院长陈夫义,在处分执行期间仍不收敛不收手,再次顶风违纪,被给予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

  据了解,2014年3月26日,省教育纪工委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了省教培院用本单位房产租金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当时的调查发现,教培院将单位房产租金收入存入职工个人账户,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和管理,顶风设立“小金库”长达三年之久,严重违反了财政管理、资产管理制度。2014年9月26日,省教育纪工委、省教育厅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陈夫义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省教育厅同时公开通报了查处情况,要求“总结教训、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然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陈夫义显然并没有受到丝毫触动和震慑。

  2015年9月25日,省整治庸懒散奢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明察暗访中,又发现了他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线索。随后,海南省纪委对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3年1月至2015年3月,陈夫义在担任省教培院院长期间,同意通过虚增会务费等手段套取财政资金,设立“小金库”;部分“小金库”资金用于办理酒店消费卡,陈夫义本人在2014年3月至2015年9月期间,使用该消费卡支付个人接待费用共计14次,其中他在受处分之后仍消费了9次之多;此外,还发现陈夫义个人决定向与会人员违规发放会议补助的问题。

  海南省纪委认为,陈夫义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违反了政治纪律、廉洁纪律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陈夫义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要求,视纪律和规矩为儿戏,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立场原则,社会影响极为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议和省监察厅厅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夫义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将违纪款收缴国库;省教培院其他参与违规设立“小金库”的人员也被给予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