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通道
据介绍,海口市结合实际情况,对去库存及转型发展,稳定房地产市场提出消化措施。提高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比例,减少统一新建定向团体回迁商品房面积(以下简称“回迁商品房”),增加货币直接补偿安置方式,积极引导棚户区改造居民购买商品房用做安置房,棚户区居民选择货币直接补偿安置方式后,一年内购买海口新建商品房(不含回迁商品房)做安置房的,市政府给予补贴。搭建棚户区改造商品房安置交易平台,组织商品房项目房源转成安置房在平台上线销售,打通存量商品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通道。调整好房地产供需关系,结合多规合一优化房地产结构调整和科学布局,控制库存增长。对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等需要改为普通商品住宅用地的,由市政府依法收回土地,按计划通过招拍挂形式组织供应;对闲置土地应依法处置,暂停其用于开发普通商品住宅,鼓励调整为旅游等建设用地。同时结合多规合一鼓励零散小地块通过多功能搭配方式进行多元化开发。鼓励转型利用,鼓励开发符合国际旅游岛建设需求、有长期税源的旅游地产(不含产权式酒店和分时度假酒店)等经营性地产。
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双向转换通道
同时,加大金融支持,用好用足公积金政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强化社会保障。调整落户政策,配合户籍改革,实行省外积分落户制度,调整提高住房积分分值,促进省外购房人员落户。对海口市引进的经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海口市购买首套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政府予以住房货币化补贴资助。对企业、机构纳入公租房管理的住房租赁收入免征营业税等。鼓励开发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用于出租,出租规模在1万m2以上的,按其租赁收入缴纳的营业税或增值税、房产税中市级留成部分的50%予以扶持奖励。另外,取消公租房建设实行货币化补贴,打通保障房与商品房双向转换通道,消化保障房和商品房库存。取消公租房建设,全面实行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把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将城镇中等偏下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和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