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采访得知,嫌疑人罗某今年30多岁,四川安岳人。10年前,罗某在浙江盗窃被判刑,坐了7年牢,前年才放出来。罗某出狱后,曾经参加过直销培训,所以满脑子都是计划、目标、激励、鼓劲等场景,所以在去年写下了这份年度目标计划书。罗某称,他满脑子想的都是“找钱”,又不想干正当工作,所以又重操旧业,为了鼓励自己,在去年写下了这份目标计划书。因为和弟弟感情很好,所以想用偷窃给弟弟“谋福利”。

  有意思的是,此次案件中,两人总共偷了近万元财物,平均下来,罗某算是超额完成了“日工作目标”,不过,因为同伙张某老奸巨滑,罗某这天的日工作计划实际上并没有完成。因为张某偷到一枚钻戒,但私吞了。罗某偷到一根金项链(后来卖了2900元),加上400元现金,罗某主动拿出来与张某平分了。

  “如果把这样的劲头拿来创业,说不定就成功了。”民警摇着头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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