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鹤年同志任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

  王萍同志任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免去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职务;

  汪海鹏同志任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免去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高海燕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正厅级)、党组副书记、检察委员会委员,免去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职务;

  徐振华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试用期一年);

  邱隽同志任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长、党组书记,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免去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廉振孝同志任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巡视员,免去海南日报社(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副社长(总经理)、党委委员职务;

  尚林同志任中共三亚市委委员、常委;

  林刚同志任中共儋州市委委员、常委;

  吴明阳同志当选为万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免去中共万宁市委常委、辞去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沈春强同志当选为万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王汉昌同志辞去澄迈县政协副主席(不驻会)职务;

  免去郑文秀中共陵水黎族自治县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褚晓路同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王焕明同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党组书记、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办理提前退休;

  免去陈启明同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职务,办理退休;

  免去林崇超同志省总工会副巡视员职务,办理退休;

  符海宁同志辞去万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办理退休;

  叶和萍同志的职级晋升为正处级(仅享受正处级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辞去澄迈县政协副主席职务,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