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乱张贴和“双创”工作格格不入

  接着,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处,由于物业人员未上班,记者只好电话联系了物业管理人员何主任,何主任表示,小区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无反对意见,但成立业主委员会需按照合法程序申请,居民的述求、相关的通告应贴在小区公告栏上,而不应贴在居民楼各个楼道的大门上,这样不仅影响小区整体美观,损害居民权利,还和海口的“双创”工作格格不入,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不允许这种乱张贴现象存在。何主任还表示,希望居民在张贴相关通告时能和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协商,或者咨询居委会,街道办等政府相关部门,寻找合适的位置进行合理张贴,根据个人意愿随意张贴不合理。

  随后,记者通过秀英街道办事处秀海社区居民委员会了解到,海岛阳光二期小区符合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可根据有关规定和小区部分业主代表的申请成立首届业主委员会。秀海社区网格人员王丽燕女士说,该小区一些业主想成立业主委员会,但又不知道申请业主委员会的相关手续,居委会只能是做好积极引导工作,希望业主能够推举代表到秀英街道办递交相关材料,按照合法的手续成立业主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