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诉检察官指控的卢志刚20宗犯罪事实中,其索要的一套价值400万元的别墅,引起旁听观众一片唏嘘。公诉人指控,2009年至2011年期间,聂某以海南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博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分别投资开发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博亚龙湾“阳光花苑”项目和熙岸高尔夫球公寓二期房地产项目。在卢志刚帮助下,聂某顺利办理了阳光花苑项目用地海域使用权证换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熙岸高尔夫公寓二期房地产项目用地由用农用地变更商住用地手续。其间,卢志刚已经收下聂某送的54万元及一辆丰田皇冠轿车。聂某本以为可以满足卢志刚贪婪的欲望,然而其后,早对阳光花苑别墅垂涎三尺的卢志刚,终于按捺不住,毫无顾忌地提出送其一套阳光花苑别墅的要求。聂某无奈承诺并给卢志刚预留了一套价值400万元的别墅。后来,卢志刚与聂某多次密谋将这套别墅万无一失地操作办妥,几经密谋,最终没有想出万全之策,终因卢志刚害怕事情败露,怕司法机关调查,一直未办理这套别墅的转账、登记手续。对此,公诉人认为,卢志刚索贿价值400万元的别墅一套,属于犯罪未遂。
翻船落马
退赃悔罪为时晚
贪欲关闭了理智的门窗,卢志刚将自己变成了一根纽带——这头是他手中的权力,那头紧连着他渴望的金钱。从收钱、收车、索要别墅,一次又一次的“成功”,卢志刚就“聪明”地悟出了权力与金钱的特殊关系,也使得卢志刚更加胆大妄为。
办案人员历经一年艰苦侦查,反复核实固定相关证据,最终侦查终结,向法院提起公诉。据悉,卢志刚全部退赃,并主动供认大部分犯罪事实,公诉人提示法庭注意相关情节定罪量刑。在法庭陈述阶段,卢志刚表示深深的悔意,称对不起组织的培养,辜负了亲友和同事的期待。
前情往事成旧忆,几多蹉跎,思也悠悠,悔也悠悠。站在被告席上的卢志刚百感交集,他知道,往日那个位高权重八面威风的他已经成为历史的耻辱。
英国著名哲学家斯尔兹曾对犯罪作过深刻的剖析,他说:构成犯罪的东西,并非在于金钱,而在于对金钱的“爱”。
自从人类有了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货币后,千百年来,多少人只看到它那光彩照人的一面,只看到它给予人享受的一面,而没有认清它的本质,多少人苦尽心机追求它,最终丧命于它的诱惑!这历史的教训实在太多太深也太无情了。可是,尽管教训如此惨痛,仍有人把它看得那样重,不择手段想弄到它。
卢志刚的犯罪轨迹或许能给人们留下什么启示。其实,他不择手段,弄到的钱物随着他翻船落马,全部化为泡影。这说明,他开始借权敛财就找错了如意算盘,他哪里知道,在古今中外的历史上,有几个置身于政纪国法之外,无所顾忌,贪敛钱财者最终不被法律的绳索所缚呢?因为,卢志刚从一开始便误将通向牢狱之门的坐标当作生财之道的路牌。负责起诉此案的海南省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韩俊告诉笔者,卢志刚受贿案反映出国土等领域当权者的权力失控、监督空缺及监督乏力等问题。卢志刚5年间20次收受工程老板、房地产开发商等送的1600余万元钱物都是别人有求于他。因为他掌控着澄迈县的土地资源等实权。而且,澄迈县所有土地出让、征用,工程想给谁也是由他说了算。他炙手可热,攀附于他的人不知有多少。
在法庭上,卢志刚对自己所犯罪行很是后悔,他剖析说:“我走到这一步,是国土局局长这个岗位权力失控造成的。我是‘一把手’,久而久之变成了‘一言堂’,这就为我走上犯罪道路埋下了祸根,加上监督制约的一些规定都是写在纸上,落实不到具体工作中,如果有人能及时提醒监督我,我也不会走这么远。”
如何防止国土工程建设等领域当权者权力失控,监督空缺及监督乏力等问题的出现。对此,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同时,执法执纪部门也要全程跟进,形成层层监督,项项把关的态势,让监督制约落实到实处,不流于形式。“只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方可有效遏制土地出让、征用、置换及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的发生,使那些掌权者们想贪不敢贪,想贪不能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