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凌晨2时许,李某波对安某勇实施殴打致其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安某勇系生前被钝器击伤颈部致气管破裂,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三亚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波、王某东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共同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