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警方通报,吉某贺、黎某康二人作为警务辅助人员,以对车辆违章行为进行处罚为由,诱导违章车辆的车主提供财物,谋取私利,违法佩戴警衔和警号,二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

  9月14日,天涯公安分局分别对违法行为人吉某贺和黎某康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三亚市公安局决定对二人予以开除,并登记备案永不录用。对海虹岗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该市公安局也将进一步问责。

  三亚警方表示,公安机关严管队伍的决心和措施丝毫不会动摇,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下一步将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对照整改,认真落实队伍管理的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强化队伍的管理和监督力度,并欢迎群众举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