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 10月12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动员部署会,此次会议旨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公安部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大政方针,就当前全省公安机关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会议强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将户籍制度改革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同时,各地公安机关要深刻认识户籍制度改革对于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的进程中,认真分析当地各类群体落户的规律特点,把握制约户籍制度改革实施的问题难点,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充分调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积极性,确保如期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到2020年8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任务。
会议要求,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户籍制度改革政策顺利落地。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中,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狠抓业务培训。全省各级治安部门务必要从抓好队伍建设入手,层层抓好户籍岗位民警的全员培训,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政策理解到位、管理服务到位。二是规范审批流程。省厅治安总队要加强顶层设计,抓紧修订、完善《海南省公安机关办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各地要认真总结三年来开展户口登记管理清理整顿工作的经验教训,制定、规范各类人群落户的审批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实行首接负责制和户籍办理终身责任制,对于违规违纪的民警坚决予以问责,从源头上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三是把握落户原则。要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意愿,防止想进的、能进的进不来,不想进、不愿进的“被落户”。要坚持分类实施、有序推进,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注意把握好、控制好落户规模和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