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兵分多路同时行动,多名嫌疑人落网

  与此同时,其他抓捕小组民警在龙昆南二横路一小区房间内将农某民抓获,现场缴获毒资48942元;在耀江花园小区内将黄某超抓获,现场缴获现金16万元;在海甸六东路珍珠裕苑小区抓获梁某金和黄某谋,并现场缴获现金65135元、一辆白色大众小轿车、一辆黑色台铃电动车;在海甸岛胜景西路珍珠裕苑小区后门附近处抓获等待向梁某金购买毒品的吴某江,并现场缴获一辆现代越野车和其准备用于购买3板毒品的毒资310210元;在澄迈县老城镇大场村唐某学家将唐某学抓获,并从其红色别克小轿车上缴获海洛因2板多,共计901.1克,从其家中缴获海洛因、冰毒共计53.26克,毒资42550元。

  法院未当庭宣判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卢某君、李某、黄某超、农某民、梁某金、黄某谋、吴某江、唐某学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1月31日,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详细的举证、质证,庭审最后阶段,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本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