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航拍海口市国兴大道(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图为航拍海口市国兴大道(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

  中新网海口4月24日电 (记者 王子谦)海南省住建厅房产处相关负责人24日晚向媒体表示,该省全域限购自22日20时起执行,将惩戒假结婚、假离婚骗购住房。

  新政策从22日20时起执行

  该负责人强调,新一轮调控的各项政策均从2018年4月22日20时发布之时起实施。各市县要严格执行,对购房人购房资格从严把关,不得弄虚作假。

  海南省住建厅对购房的限购、限贷、限制转让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在3月30日前,非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签订购房(含二手房)合同或认购协议的,并已支付30%首付款,但尚未网签备案的,可凭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首付款银行转账有效凭证等证明材料,继续办理网签备案手续和执行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3月30日至4月22日20时之间,非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已签订购房(含二手房)合同或认购协议,并已支付70%首付款,但尚未网签备案的,可凭完税凭证、税务发票或首付款银行转账有效凭证等证明材料,继续办理网签备案手续,执行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4月22日20时之后补交、补足首付款的不予认可。

  据悉,4月22日20时后,海南全省商品房备网签备案系统暂时关闭,不符合条件者不能进行网签备案。

  居民家庭认定以户口登记簿为准

  海南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称,此次政策中所指的限购住房,包括商品住宅(普通住宅、高档公寓、低层住宅和酒店式公寓),产权式酒店客房、符合转让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含新房和二手房。

  政策中要求以居民家庭为单位来限制购房套数,单身男女可否单独购房?该负责人称,购房的居民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以居民户口登记簿为准。非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的成年子女,如果要单独买房,也要按照新政策进行个人购房资格审核,也要符合限购政策规定方可购买。

  在校大学生集体户口不视为海南本省户籍,购房执行非海南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政策;已毕业且在海南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工作的大学生,户口在单位集体户口的可视为海南本省户籍,购房执行本省户籍居民家庭政策。

  夫妻一方是海南本省户籍,另一方是非海南户籍的,新政策出台后迁入海南户籍的一方是否能以其名义单独购房?该负责人表示,夫妻一方是非海南本省户籍,在4月22日20时以后,非本省户籍一方随另一方迁入海南户籍,并以新迁入海南户籍的一方名义单独购房的,需符合购房所在区域的限购政策规定,提供2年或5年的个税或社保证明,且只能购买一套住房。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购房住房的,按本省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执行。户籍迁入界定时间以海南省公安部门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