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李双摄影报道)近日,有市民向国际旅游岛商报新闻热线爆料称,海南郝氏鼻炎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以下简称郝氏鼻炎海南分公司)为了吸引顾客,对外宣称自己能够在7至14天治愈鼻炎,涉嫌违反我国《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随后,记者前往现场走访发现,该店在宣传时有“治愈率”以及“7到14天治愈”字样。25日上午,海口市美兰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达到现场时表示,该店如此宣传的确违反相关规定,将依法对其进行查处。

  据爆料市民反映,位于海口南亚广场对面的郝氏鼻炎堂,长期用店内的LED屏打广告,称7至14天就能治愈鼻炎。该市民认为,该店如此宣传存在夸大宣传等行为,“商家为了生意宣传属正常行为,但宣传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该市民告诉记者,希望相关部门介入调查。

  随后,记者走访郝氏鼻炎堂发现,该店确实在大门上方LED屏有宣传“7至14天能治愈”;同时,在店内也摆放有广告牌,上面写着“治愈率”、“无副作用”、“7至14天治愈不复发”等字样。随后,记者将了解到的情况如实反映给工商部门。

  25日上午,美兰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调查后表示,郝氏鼻炎堂营业执照名称为郝氏鼻炎海南分公司,其所使用的广告用语确实涉嫌违法。该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店违反了我国《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的;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情形。

  同时,该店也违反了我国《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等内容。

  执法人员表示,下一步,将针对此事介入调查并对违法商家依法进行查处。

  椰网编辑:曾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