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符雄助 通讯员 王倩)海口男子卢某在美兰区白龙南闲逛时看到一辆电动车,车钥匙挂在车上,于是临时起歹意盗窃车辆,最终被拘役五个月。

  2018年11月21日20时许,被告人卢某在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海鲜第一家门口附近闲逛,见到郭某东停 放在海鲜第一家门口的一辆灰色“台铃”牌电动车,车钥匙挂在车上,卢某遂将该车盗走。当天23时许 ,卢某将该电动车骑到澄迈县白莲镇南兴村一公交车站处一小卖部,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一名男子。卢某收钱后购买香烟等花费了20元,剩余780元。郭某东发现车辆被盗后立即报警,根据车上的GPS,与民警一同赶到澄迈县白莲镇南兴村,刚好碰见卢某正准备交付电动车。民警随即冲上前将卢某抓获,买车男子逃脱。民警当场扣押电动车一辆(该车已发还给被害人郭某东),并从卢某身上扣押赃款780元。

  海口市美兰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卢某以秘密手段盗取他人的电动车,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卢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美兰法院依法以被告人卢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