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记者从海口市住建局获悉,海口市将在近期内推出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保障标准。根据《海口将出台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保障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规定,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182元(含)及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4000元(含)的可申请公租房。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申请公租房者需符合以下条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182元(含),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4000元(含);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139000元(含);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含)的条件。货币补贴标准为家庭人均保障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含),每平方米补贴标准为每月补贴19元。

  申请经适房者需符合以下条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6530元(含),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790元(含);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家庭)人均财产值须低于160000元(含);申请者须符合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的条件。

  申请限价房(限价商品住房)须符合以下条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6000元,或单身居民年可支配收入低于50000元(含)的条件;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家庭)人均财产值低于210000元(含);在本市城市主城区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的条件。除上述条件外,申请者还需符合户口、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就业或实际居住年限等相关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