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临近,对于海南教师队伍你知多少?9月4日,记者从海南省教育厅获悉目前我省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据介绍,全省现有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不含技工)127401人,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有112700人。中小学教师约占全省教师总量的88.9%,其中有56390名中小学教师分布在镇区及乡村中小学,约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50%,乡村完小、教学点教师(即“乡村教师”)21324人,约占中小学教师总数的18.9%。
全省现有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不含技工)127401人,其中,高校专任教师10183人,中职学校专任教师(不含技工)4518人。中小学教师(含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有112700人,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3435人,初中教师26250人,小学教师50730人,幼儿园21955人,特殊教育330人。
据了解,十八大以来,我省12万余名专任教师整体素质有大幅提升。目前,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教师高于《教师法》规定学历的高一级学历比例分别从2011年的58.06%、78.28%、64.86%、2.21%提高到78.20%、92.35%、82.74%、5.76%,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比例从2013年的42.77%提高到58.18%,中小学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和省级骨干教师达到1400多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等高端人才实现了零的突破。教师队伍结构也进一步优化,近年来涌现出王金花、曾维奋、卢桂英、颜业岸等一批在全国具有较大影响的先进教师典型。
积极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改革
近年来,我省结合实际,不断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管理改革,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推进学校岗位设置改革。优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海南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明确乡村学校中高级职称岗位比例提高3%~5%,在教师职称评审中要求城镇公办学校教师参评一级以上教师,要有1年以上专职或2年以上兼职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经历。近期又调整了省、市县(区)一级学校、规范化学校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整体上调2%~5%。
推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小学职称改革实施3年多来,受到广大教师的肯定,其中,乡镇以下农村教师参评高级职称通过人数从2016年的69人提高到2017年的305人,2018年进一步提高到780人,提高了10倍以上。
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试点已扩大到屯昌、文昌、琼海、五指山、定安、澄迈、海口、三亚、昌江、陵水、乐东等11个市县实施,已有4万名在职教师参加了5年一轮的定期注册。今年计划将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在全省全面推开,成为全国第一个全省范围内实施该项改革的省份。
加强骨干队伍的引进与培养
人才引进方面,在分三批招聘引进全省思源学校校长26人、学科骨干教师229人的基础上,2015-2017年由省财政投入1.5亿元,实施了海南省中小学“好校长、好教师”引进工程,引进了“好校长、好教师”300名,其中校长51人、学科骨干教师249人,其中特级教师34人、正高级教师4人,全国劳模、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2人,到贫困市县、民族市县、乡镇学校工作的占75%以上;公办本科高校中具有高级职称人员数量增加了30%以上、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达到35%以上。
人才培养方面,加大对教师培训的投入,每年中小学教师培训省级统筹经费近8000万元,中职教师培训省级统筹经费近1400万元;目前中小学建立了特级教师工作站8个、省级卓越校长工作室30个、省级卓越教师工作室50个,培养了中小学省级骨干校长100名、特级教师156人、省级学科带头人170名、省级骨干教师1100名,其中5名校长(园长)和4名教师入选教育部“名师名校长”领航班,打造了一支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省级骨干校长教师队伍。中职学校评选出180名省级中职骨干教师,建设了23个中职学校专业带头人工作室。
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实施农村特岗教师计划方面,2011年以来共为保亭、东方、白沙等14个市县招聘农村义务教育特岗教师3469人,2016年起启动实施省级学前教育农村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省级每年为乡镇中心幼儿园招聘约100名特岗教师。
“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面,每年依托海南师范大学采取“县来乡去”的办法,为我省公办乡村小学定向公费培养“一专多能”师范生约200名,依托琼台师范学院为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约100名,至今已有在校生895人。2019年又将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招生规模扩大到200人。
城乡教师交流轮岗支教推进方面,依托海南师范大学持续多年实施“双五百”人才工程,共有8000余名优秀师范生到农村学校顶岗支教实习,5000余名农村教师被置换出来回炉“充电”。开展“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从2013年起每年选派150名优秀中小学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一年。
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倾斜政策实行方面,建立偏远贫困地区教师生活补助制度,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惠及近9千名偏远贫困地区行政村以下农村教师;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对乡村教师月人均增加100元生活补助;十八大以来,已投入113550元为农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近13244套,较好地改善了农村教师住宿条件。2018年投入2100万元,为东方、临高、乐东、白沙县、保亭、琼中县等6个市县的每一所乡村学校维修、改造或新建乡村教师公共厨房,并配备必要的厨卫设施设备,其中新建138所、改建56所,购置厨房设施设备的学校212所,惠及乡村小学教师2364人。
此外,我省持续实施“海南省边远乡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培训计划”项目,每年对全省3000名乡村及教学点小学教师开展专项培训,至今已完成1.5万人一轮的全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