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棠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三轮车、农用车、货车违规载人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查获一起车后厢搭载21名乘客的违规载客行为。目前,驾驶人已被依法处罚。

  10日7时50分许,海棠大队林旺中队中队长李智平带领交警路管员在海棠湾海岸大道路段设卡执勤时,一辆琼A2**21号牌厢式货车被交警路管员依法拦截检查。经查,该车后厢内搭载了21名乘客,属于货车违规载客行为。经询问,驾驶人林某飞(男,32岁)对其交通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交通违法行为人林某飞驾驶厢式货车违规载客,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0条第1款之规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第2款规定,三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依法予以林某飞罚款20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且暂扣车辆的处罚。

  据了解,驾驶人林某飞是为了拉着这些“乘客”,去往附近的果园,打包芒果。在整治过程中,海棠大队教罚兼施,耐心向驾驶人及乘客讲解货车违规载人的危险性,并告知他们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

  经交警路管员的警示教育,被查驾乘人员都深刻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及严重性,并保证以此为戒、下不为例,有效提高了群众出行的交通安全意识。

  温馨提示

  货车车厢是用来载货的,无法给乘客提供有效的安全措施,一旦发生意外,后果将更加严重,而且长时间待在密闭的车厢内容易缺氧,还有可能会危及生命。大家不要图一时方便乘坐超员车,更不要坐在后备箱、货车车厢等属于货物的位置,安全马虎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