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戴口罩是一种有效阻止病毒传播、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手段。然而陈某、俞某宏却借疫情无照销售口罩,扰乱市场秩序。4月10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陈某被没收违法所得3163.3元、罚款5000元;俞某宏被没收违法所得22021元、罚款8000元。
借疫情,通过微信无照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口罩
2月14日,根据投诉举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公安机关对陈某在文昌市翁田镇翁田村委会众户西村住所进行检查,当场查获并扣押992个石墨烯活性炭口罩。为进一步调查案情,该局于当日予以立案查处。
据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疫情期间,陈某在未取得经营执照的前提下,通过微信进购三批次口罩进行销售。第一批共购进一次性口罩380个,已全部售罄,共获利润1820元,因产品已售罄,无法对产品进行检查。第二批共购进蓝色一次性口罩2000个,进货价2.8元/个,销售价3.5元/个,共销售1919个,获利1343.3元。第三批共购进石墨烯活性炭口罩1000个,进货款17000元,销售价为20元/个,还未销售就被当场扣押。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陈某的行为构成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借疫情无照销售标识不符合规定口罩,扰乱市场秩序。但陈某在执法人员进行查处后积极配合,主动交代违法行为,承认错误,且之前未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陈某停止销售行为,并于4月1日,对陈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163.3元、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没款8163.3元。
租住在酒店,通过微信销售口罩5040个,盈利22021元
2月4日,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联合公安机关对俞某宏租住酒店文城镇文清大道紫金阁酒店1211房进行检查,当场查获蓝色一次性口罩产品100个,顺丰快递包装袋60个,顺丰速运客户联19张,MLTmask包装盒2个,独立包装口罩纸箱1个。为进一步调查案情,该局于当日予以立案查处。
据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俞某宏自1月31日起,在其租住的文城紫金阁酒店1211房通过微信销售口罩,销售价格为3-5元/个,通过顺丰快递进行配送。截至2月3日,俞某宏共销售口罩5040个,盈利22021元。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俞某宏的行为构成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借疫情开展无照销售医用口罩,且销售金额较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俞某宏行为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从重处罚的情形。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俞某宏停止违法行为,并2月20日对俞某宏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2021元、处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共计罚没款3002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