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海南省财政厅了解到,2014年中央及省级财政已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4.83亿元,比去年增加0.29亿元。为顺利推进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确保今年减少9万贫困人口计划的完成,省财政创新财政支持扶贫方式,推行精准扶贫,整村推进,扶持方式更直接,扶持力量更集中。

  据介绍,今年海南省创新财政支持扶贫开发方式,加大资金管理改革力度,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项目资金到村到户,确保资金直接用于扶贫对象。省财政安排建档立卡工作经费,支持各市县为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实行扶贫精准识别、动态管理。

  为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精准性、实效性,省财政改革资金分配方式,将过去的项目法改为因素法,即省财政厅、省扶贫办按照脱贫人口、政策性因素分配资金,在资金规模内由市县结合实际需要,自主安排项目,项目安排更加符合贫困人口的需要。

  在此基础上,我省不断提高生产发展扶持比例,项目安排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按照贫困村、贫困户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扶持其生产发展,扶持贫困户逐步实现能有一项以上稳定收入来源的产业项目,切实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据了解,2014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中用于扶持生产发展项目占51%,比去年提高4个百分点,第二批计划将比例提高到80%,让直接用于贫困户的扶贫资金更多,促使扶贫资金使用实效性更强。

  海南省还按照整村推进的原则,今年集中专项扶贫资金,投入60个贫困村共8005万元,占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46%,实施162个项目。每个贫困村平均投入133.4万元,从支持整村产业发展到农民技能培训,再到支持整村推进乡村道路、饮水工程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组合拳”扶贫措施,出实招扶贫。不但提高贫困户的自身“造血”功能,还改善其生产发展基础条件,将惠及18768户贫困户,共82575人。

  同时我省还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适度集中、各司其职、各建其功”的原则,以贫困村为平台,积极整合扶贫、民宗、发改、林业和农垦等部门的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抓好扶贫开发与文明生态村等建设项目的结合,整村推进,力争每个贫困村涉农资金投入不少于200万元,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聚富效应。(邵长春 吴晓姗 陈侯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