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旅游|广告服务|惠购|公益

|注册

新浪海南> 资讯 >社会>正文

海口DC城遭打砸案开审 被告人称曾受公司胁迫

A-A+2013年8月23日08:05人民网海南视窗评论

  人民网海南视窗8月22日电(记者 宁远)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5·22”海口DC城遭打砸案在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公开审理,根据检察机关指控,符某、吴某、刘某、黄某四名被告人和另一名在逃嫌疑人参与了发生在2012年5月22日的打砸海口DC城事件,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四名被告人在法庭上辩称,自己是受海南荣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安排被动参与这次打砸事件,并受到了“不能退缩,否则将被开除、算账”的胁迫。

  由于“5·22”海口DC城遭打砸曾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今天亦有多家媒体记者旁听了本案的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打砸DC城事件有计划有预谋

  海口市美兰区检察院指控称,海南荣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泰公司”)与海南迪希商业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希公司”)因DC城一楼大门外前庭的经营权产生纠纷。2012年5月21日晚,荣泰公司在海口市龙华路财盛大厦旁的总部召开会议,会议内容是部署第二天对DC城一楼大门外前庭部分进行清场,被告人符某(时任荣泰公司商场办副总经理)、吴某(时任荣泰公司商管部经理)、刘某(时为荣泰公司商管部员工)、黄某(时为荣泰公司商管部员工)等商管部员工及几个从广东来的人参加会议。

  2012年5月22日9时许,被告人符某按前一天晚上的会议安排,以维护荣泰公司权益为由,组织商管部员工吴某、黄某、刘某、吴某禄(在逃)等人对DC城大门前厅入口出的柜台进行清场,在清场之前,各商管部员工配发一条伸缩甩棍。在清场过程中,使用手撕、甩棍击打等方式造成DC城一楼大厅门口的玻璃柜台和广告灯箱毁损。在符某组织商管部员工进行清场时,从广东来的四名身着黑上衣、手持钢管的男子在现场对玻璃柜台、LED显示屏进行打砸。在此次事件中,被毁坏财物有:LED显示屏一块、玻璃柜一个、广告灯箱两个。经鉴定,被毁坏的财物价值人民币15476元。

  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称,从本案目前的证据材料看,这次打砸事件完全是有计划有预谋的,符某、吴某、刘某、黄某四名被告人均不同程度参与了这次打砸事件,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辩称受公司胁迫被动参与

  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符某等四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对于事实部分并无异议,但对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罪名均表示异议。他们均辩称,他们是在荣泰公司部署安排下参与本次打砸DC城事件的,并受到了公司的胁迫,没有犯罪的主观故意,并不构成犯罪,不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时任荣泰公司商场办副总经理的符某辩称,在8月21日晚的会议上,荣泰公司负责人杨某、庄某在对“清场”行动进行部署后,要求他们一定要参加第二天的“清场”行动,“不参加的话就要被开除”,而且“(公司)要处理你们,找你们算账”。在这种情况下,他们无奈被动参与了第二天的“清场”行动。对于出现在打砸现场的“黑衣人”,符某称是荣泰公司派来保护商管部员工的,但他与这些黑衣人在8月21日晚会议之前并不相识。

  吴某、刘某、黄某三人及其辩护人的说法与符某基本相同,而且他们在庭上透露,在本次打砸事件之后不久,荣泰公司给每名参与“清场”的商管部员工发放了200元的“奖金”。

  DC城商户心有余悸

  由于受审人数较多,主审法官、公诉人及辩护人先后对被告人进行发问,公诉人还出示了大量证据材料要求被告人和其辩护律师进行质证,因此法庭调查阶段一直持续到22日中午;22日下午,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又围绕四名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

  当天的庭审一直持续到约下午6时方才结束,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22日下午,记者再次来到位于海口市海秀东商圈的DC电脑城,这里已经恢复了往日的喧闹和繁华,但大门口保留的“5·22”打砸现场仍让人触目惊心。而这里的商户在提到这次打砸事件时也大多心有余悸,他们表示,“5·22”打砸事件给不仅毁坏了DC城这个海南最大的电脑数码市场的形象,也给在这里经营的商户造成了了很大损失。在一个法治社会,有任何矛盾和纠纷都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非诉诸暴力。他们希望政府加大对扰乱正常经营秩序的违反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再发生类似的打砸事件。

保存|打印|关闭

微博爆调查

新浪首页|新浪海南|新闻|视频|旅游|读图|专题|站点导航

新浪简介|新浪海南简介|广告服务|联系我们|客户服务|诚聘英才|网站律师|通行证注册|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版权所有

分享到微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