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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人大代表冯大中:应立拆迁法 老百姓给脸不要

A-A+2014年3月11日18:41瞭望东方周刊评论

冯大中冯大中
耿洪臣耿洪臣

  【拆迁】辽宁代表团小组讨论,人大代表,著名画家冯大中提出,我们还应立一个“动迁法”。拆迁要天价的,该上行政手段就上手段,老百姓,有的给点脸就上房揭瓦了。毛泽东时代,谁敢说不字?北方重工集团董事长耿洪臣马上表示反对:财产权是公民的合法权利,立什么法也不能说拆就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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