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男子薛某为赚钱动起了歪脑筋,选择在一个鱼塘的小岛上开设赌场抽头获利,最终被公安机关查获。5月11日,南海网记者获悉,薛某犯开设赌场罪被琼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薛某在海口市琼山区某农场的一个鱼塘内小岛上开设赌场,雇用黄某、侯某看场望风。该赌场以“牌九”为赌具进行赌博,由一个大庄、三个小庄及若干个闲庄组成,薛某从大庄处每小时获利人民币200元。2013年8月17日16时40分许,公安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将该赌场捣毁,当场抓获28名参赌人员,现场缴获赌具“牌九”1副,赌资人民币45942.5元,从薛某处缴获抽头渔利款人民币988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薛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和经营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应依法惩处。遂以被告人薛某犯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扣押在案的人民币988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