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市高院的一起“民告官”案中,丰台区副区长刘宇(左)出庭应诉。新京报记者 李飞 摄
新京报讯 (记者刘洋) 房子被村里拆迁,李先生向政府申请公开关于拆迁的相关文件,才发现村里拆迁行为只是“村自治”决定,政府没有相关拆迁文件。为此,李先生不服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并一再复议、起诉、上诉,要求法院查明事实。
昨天该案的二审在北京市高院开庭,丰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宇作为被上诉人出庭应诉。
村民称一审法院忽视违法拆迁
下午2点,离开庭还有20分钟,刘宇已拿着材料坐在了被上诉人的席位上。上诉人李先生则由律师代理出庭。
李先生诉称,其居住的北洛平村是丰台王佐镇魏各庄中心村的下辖村,魏各庄村村民委员会开发项目,将其房屋纳入拆迁范围。李先生经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得知,该项目并未取得拆迁许可证,应为违法拆迁行为。
李先生认为,丰台区政府答复称其未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却认可了没有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且无证拆迁的行为属于村民自治行为,明显违法。一审时,法院认为区政府答复程序合法,驳回了起诉。但李先生认为,法院仅对答复程序进行审查认定,未对无证拆迁行为进行审查。
区政府称信息公开程序无误
针对上诉,刘宇当庭表示,经过核查,该案中区政府作出的信息答复符合程序。据了解,区政府曾就此发函到村镇了解情况,得知项目开发由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李先生房屋划入腾退范围,属于村民自治行为。
“虽然答复程序没问题,但是政府却忽视了村里以自治名义的违法拆迁。”李先生代理律师王颖当庭补充提交了一份证据(村委会告知书)称,在李先生宅基地拆迁前夕,北洛平村委会曾发此告知书,称区里要收回这片宅基地的使用权,要跟李先生谈拆迁补偿协议。但实际情况却是区里并无相关决议,村里的告知书存在虚假成分。王颖说,这次上诉就希望法院查明背后隐含的事实。该案未当庭宣判。
■ 现场
副区长承诺督促合理合法解决
庭后,刘宇主动找李先生的代理律师王颖握手。他说通过庭审了解到李先生遇到的问题,承诺向镇政府、村委会了解情况,督促依法合理解决这一问题。 “我们政府信息告知书还存在问题,那么在和李先生沟通中,镇政府和村委会也有类似的问题,我们会让他们尽可能把工作做得更细。”刘宇说。
“之前不知道这个情况,副区长出席我确实有些意外。”王颖说,就在这起诉讼还未完结,今年4月底,在没有任何合法手续情况下,李先生的房子突然 被村里强行拆除了,至此还没有签署任何补偿协议。因为拆房时家里所有财物都被埋,这个行为对于李先生的爱人心理上影响很大,因此李先生才没有出席这次庭 审。王颖把李先生生活窘境告诉了刘宇,“希望副区长能够在这个事情上有个好的推动。”
(原标题:村民告政府 丰台副区长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