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黄思铭)

  近日,天河法院对一宗容留卖淫并伺机盗窃嫖客财物的刑事案件进行宣判,两名男子被分别判刑1年6个月和1年2个月。两人为了掩人耳目实施盗窃,对用于容留卖淫的出租屋进行改装,设置暗门“偷龙转凤”,而从事卖淫行当的竟是他们各自的妻子!

  妻子卖淫丈夫暗中行窃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8月份开始,杨某锋租用天河某村的出租屋,后对该房进行改装,将该房用木板墙隔成两室,并在木板墙设置活动的暗门,企图容留卖淫人员陈某琴(杨某锋的妻子)、刘某蓉(杨某锋的亲姨)在该处进行卖淫嫖娼活动,并伺机通过该暗门利用假币盗窃嫖娼人员现金。

  2014年8月22日19时许,陈某琴、刘某蓉将庞某某带至出租屋进行卖淫嫖娼活动。杨某锋、徐某祥(杨某锋的姨父、刘某蓉的丈夫)尾随陈某琴、刘某蓉及庞某某到上址,杨通过暗门以假币换取真钞的形式盗走庞某某挎包内的现金人民币12800元。杨某锋、徐某祥在逃离现场时,被民警和治安员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