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作为三亚市民主要出行的交通工具,在带给市民便利的同时也存在了很多问题。自三亚“禁摩限电”规定出台后,电动车数量更是迅猛增长,据统计2013年,三亚电动车保有量达到16.5万余辆,市区电动车达到12万余辆,且以每年12%左右的速度递增。
尽管交通部门一再查处,但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超载等交通违法现象依旧是层出不穷。如何让电动车使用起来既便利又安全,除了交通部门的管制外,市民的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也是不容忽视的。
1、未成年人骑车上路:根据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骑电动自行车上路属违法行为。
2、电动车当“校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车体积小、速度快、倾斜度大、稳定性差、危险性较大,12周岁以下儿童不准搭乘。
3、严重超载:2013年3月1日出台的《三亚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电动车搭载人数不得超过一人。
4、未登记上牌:市民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自购车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上牌。 的情况
5、逆行、闯红灯: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服从交通信号灯和交通警察指挥,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或者违反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的,处20元罚款;
6、占用机动车道:驾驶电动自行车在划设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处20元罚款。
电动车乱象
记者从三亚交警部门了解到,8月25日17时34分许,在三亚市迎宾路万科湖畔附近,一重型自卸货车在左转弯掉头时,与一辆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车上两名女子当场死亡。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近日,在三亚市琼州学院路君和君泰路段,一辆二轮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逃离现场,事故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受伤,伤者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据悉,肇事者为一名14岁的未成年人。
11月27日下午,三亚凤凰路与金鸡岭路交汇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电动车与一辆大卡车相撞,导致电动车车主当场身亡。目前,警方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据现场一名目击者介绍,双方避让不及时造成悲剧发生。
日前,在三亚崖城镇发生一起电动车碰撞三轮摩托车的事故。当事人杨某驾驶电动车搭载3名乘客驶入崖城镇独村路丁字路口时,撞上了直行的三轮摩托车,造成电动车上的两名乘客被甩出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