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三亚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摇奖管理办法》规定,经三亚市公证处公证,三亚市地方税务局2014年第六期发票摇奖过程符合法定程序,摇奖结果真实有效。现将中奖结果通告如下:...[详细]
答:近年来,我局通过在全行业推广网络机打发票,持续加强发票管理,遏制了制假售假和“大头小尾”开具发票等违法行 为。推行有奖发票后,将充分调动消费者索要发票积极性,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将有效增强经营者依法用票的自觉性 督促纳税人加强财务管理,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地税机关可以时动 态监控经营者发票开具信息,准确把握经营者实际经营情况,促进税收征管效能提升。
答:在三亚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个人消费者在2013年8月1日以后,取得三亚市地方税务局发放的《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参加发票摇奖。即在以下行业取得的发票都可以参加摇奖:饮食、娱乐(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网吧)、社会力量办学(文化、文艺、技术等培训)、旅店、旅游、房屋租赁、代理、物业管理、婚庆、沐浴、美发、美容、照相、洗染、咨询、快递、打字复印、美术装裱、录音录像、装卸搬运、仓储、体育业(健身房、球馆等)及其他服务业。
答:全年十二期,每月为一期。每期设置三个奖项:一等奖1个,奖励现金30万元(含税);二等奖2个,各奖励现金5万元(含税);三等奖50个,各奖励现金5000元(含税),奖金总额65万元。每期开奖时间为次月的第二周星期三上午10点进行,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答:依照《三亚市地方税务局发票摇奖管理办法》规定,符合规定且当月已办理交验手续的《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和《海南省地方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可以进入奖池,消费者可以登录“三亚地税网站”查询所持发票进入有奖发票奖池情况,输入所持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后,系统会提示,“此发票进入本期奖池”或“此发票未进入本期奖池”,若消费者还有不明事项,可拨打地税咨询热线88869636进一步咨询。
答:中奖人应当于开奖之日60日(含节假日)内,到三亚市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兑奖窗口(地址:三亚市迎宾路358号)办理兑领奖手续,超过兑奖期限未办理兑领奖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兑奖,奖金不滚入下期。
答:有奖发票奖金应当由中奖人本人亲自办理兑奖手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由委托代理人提供载明委托事项并由中奖人本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和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料。
答: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兑奖:(一)空白发票、假发票、已声明被盗、作废、冲正和被冲正的发票;(二)票面严重破损,票面内容无法辨认或有涂改痕迹的发票;(三)未加盖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加盖的印章与发票领用单位或个人不符的发票;(四)超过兑奖期限的发票;(五)发票填开的付款方名称与兑奖人有效身份证明姓名不一致的发票;(六)未按规定项目填开或填开不规范的发票;(七)三亚市地方税务局按照有关规定认定不予兑奖的其他情形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