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开拓旅游市场为导向,政府提供服务为保障,优化整合挖掘旅游资源;以东坡文化为灵魂,体验东坡文化为特色,融合文化旅游、生态旅游、乡村旅游、温泉度假为一体,打造特色文化旅游品牌;促进政府与旅行社、社会企业的紧密合作,将“东坡文化体验之旅”打造成儋州常态旅游品牌,实现旅游经济快速发展。
活动一:背诵东坡诗词 免费游览东坡书院
时间:自启动开始。
地点:东坡书院。
活动方式:为激励东坡诗词爱好者背诵东坡诗词,传承和弘扬东坡文化。完整背诵3首东坡诗词者,免费游览东坡书院。
活动二:东坡诗词背诵擂台赛
1.时间:自启动开始,每年举办。每周六、周日和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元旦为常态比赛,年度举行总冠军决赛。
2.地点:常态比赛在东坡书院,总冠军决赛地点另定。
3.参赛对象:到东坡书院游览者(本市居民凭身份证参赛,限一年参加一次)。
4.参赛方式:游客到达东坡书院直接报名参加比赛。
5.比赛方式:周末(周六、周日及重要节假日)常态比赛和年度总冠军决赛。
(1)周末常态比赛:以背诵诗词数量为评定标准。选手一次完整背诵5首以上(含5首)东坡诗词者 ,奖励2张东坡书院门票;一次完整背诵10首以上(含10首)东坡诗词者,奖励4张东坡书院门票;一次完整背诵15首以上(含15首)东坡诗词者,奖励8张东坡书院门票。门票有效期为2年。
(2)年度总冠军决赛:每季度从周末常态比赛中选出前6名选手,全年共选出24名选手(本市参赛选手最多选出2名)进行年度总冠军决赛。决出冠军、亚军、季军和优秀奖9名。由省、市电视录播,有关媒体进行宣传。获奖选手均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奖励方案另行制定颁布)。
活动三:东坡诗词书法比赛
1.时间:自启动开始,每年举行。
2.地点:东坡书院或其它指定地点。
3.参赛对象:省内外书法家、书法爱好者。
4.参赛要求:(1)毛笔书法。(2)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创作作品。(3)以组织方指定的东坡诗词为内容进行书法作品创作。(4)由组织方提供宣纸,按规格要求书写,篆书和草书须附释文。组织方备有笔、墨、纸、砚、印泥,参赛者也可自备。(5)每位参赛者参评的书法作品不超过2幅。(6)外地参赛者应提供儋州住宿有效凭证为参赛依据(后补凭证亦可),本市居民凭身份证参赛。(7)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
5.奖项设置:以年度为单位,组织书法专家对参赛作品隐去作者姓名进行评选。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5名,三等奖20-30名。
2015年-2017年,每年一等奖作品刻成石碑立于东坡书院内,并颁发获奖证书;二等奖作品刻成石碑立于东坡文化旅游区的东坡诗墙,并颁发获奖证书;三等奖作品在东坡书院或东坡书画院或儋阳楼展出6个月,并颁发获奖证书。2018年后的奖励规则另定。
6.作品权属:所有获奖的东坡诗词书法作品所有权归儋州市人民政府,由儋州市人民政府收藏使用。
活动四:发现“儋州之美”摄影大赛
1.参赛对象:省内外摄影家、摄影爱好者。
2.作品拍摄时间:自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投稿截止日期:2015年12月31日止
4.作品投稿方式:参赛选手可通过当面递交、电子邮件或者邮寄等方式报送电子版摄影作品。每幅作品文件需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居住地址。
5.参赛要求:参赛者应提供儋州住宿有效凭证为参赛依据(后补凭证亦可),本市居民凭身份证参赛。
6.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拍摄必须在儋州市境内,主要是发现和挖掘“千年古郡•魅力儋州”的自然生态、人文民俗、乡村风情、人物事件和经济社会建设等题材,作品内容要积极健康。
(2)参赛作品题材、形式、风格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3幅,参赛作品组照(每组不超过6幅)每个组照视为1幅。作品采用JPEG文件,上传照片最长为1024像素,文件不大于1MB。摄影作品不得人为去除EXIF信息,不得添加任何影响摄影作品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LOGO、签名、水印及修饰性边框等。
(3)参赛作品不能改变原始影像,仅可做色彩、色调、亮度、反差的适当调整,谢绝提供数码创意合成作品。
(4)不收取参赛费,不退稿。在一、二、三等奖中,同一作者不得重复获奖。在优秀奖作品中,同一作者可以重复获奖。所有入选作品在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5)投稿者必须是作品的原创人,应保证对其所投作品拥有独立、完整、无歧义的著作权。作品所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投稿者本人自负,若发生作品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7.作品评选:主办单位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隐去作者姓名进行评选。比赛结果将在有关媒体公布和宣传。
8.奖项设置:发现“儋州之美”摄影大赛设一等奖2名,各得奖金1万元,并颁发证书;二等奖6名,各得奖金5000元,并颁发证书;三等奖10名,各得奖金2000元,并颁发证书;优秀奖30名,各得奖金1000元,并颁发证书。获奖作品编印成《发现“儋州之美”摄影作品集》,并在东坡书院或东坡书画院或儋阳楼展出6个月。
9.作品权属:所有获奖作品所有权归儋州市人民政府,由儋州市人民政府收藏使用。
以后年度的比赛规则据实际情况另定。
活动五:东坡美食和儋州特色美食推介
1.时间:自启动开始。
2.地点:夏日国际商业广场、鼎尚时代广场、龙群海鲜酒楼、渔家村休闲农庄、力乍村以及其它指定场所。
3.活动方式:通过旅行社与相关餐饮接待点签订协议,确保游客品尝到东坡美食和儋州特色美食,展示推介并销售儋州特色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