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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新闻通报

A-A+2014年1月24日10:18新浪海南评论

  2013年,为有效解决制约海南旅游发展的问题,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省政府决定将2013年确定为“旅游市场整治年”,全面开展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自整治活动开展以来,海南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10个重点整治旅游市县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统一领导、属地检查、部门分工、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原则,齐步并肩,多措并举,扎实有序地推进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去年以来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2013年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情况

  (一)积极回应媒体关注和社会关切,集中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整治。 针对2013年2月央视曝光的海南旅游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省委罗保铭书记、省政府蒋定之省长和何西庆副省长有关指示精神,省旅游委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治理行动,组织专案组对报道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专项调查,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了涉案企业和从业人员。其中,对涉案的海南奥林匹克旅行社依法予以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导游刘洁依法吊销导游证,对三亚德贝潜水公司作出停业整顿、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责令世纪昌源水晶店、海润水晶店、椰田古寨景区停业整顿。

  与此同时,结合央视曝光的海南旅游方面的问题,认真研究了全省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立即组成四个检查组对全省主要旅游市县开展了专项旅游执法检查,共出动13批84人次,对涉嫌违规的旅行社和导游立案32宗,查处涉嫌违规旅行社17家,查处涉嫌违规导游11名。

  (二)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断优化旅游市场发展环境。2013年,省政府高度重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了以省政府何西庆副省长为组长,旅游、交通、公安、工商、物价、地税等15个单位作为成员的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何西庆副省长先后5次召集相关单位和部门召开专题会议,亲自研究部署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明确了突出对“零负团费”经营、索取高额回扣、擅自改变行程、增加自费项目等旅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内容,并分派6个工作组深入重点市县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各市县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过去的一年,在各成员单位和各市县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严厉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和从业人员。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15日止,全省共查处并执行完毕的涉旅案件254宗,其中涉案旅行社64家(次),导游38人(次);旅游酒店49家;旅游景区21家;旅游购物点31家(次);旅游餐饮19家;旅游交通类27宗;其他类15宗。依法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12家,依法注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8家,依法责令旅行社停业整顿2家;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的酒店8家;吊销导游证2名。共罚没款1104万元,补征、补交各类税费197万元。今天,我们也将公布第五批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这批公布的涉旅案件共有31宗,其中涉案旅行社11家(次);旅行社责任人13人(次);导游4人(次);旅游酒店1家;旅游景区1家;旅游交通类1宗,共罚没款约62万元。

  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威慑力,引导旅游企业规范诚信经营,我省分四批对这些违法违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通过媒体进行了公开曝光,形成了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高压态势,有效净化了我省旅游市场发展环境。

  (三)切实抓好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实现假日旅游“四统一”目标。 一直以来,海南假日旅游市场备受游客和媒体关注,尤其是《旅游法》实施以后,对海南旅游的关注度更高。为进一步加强2013年国庆和2014年元旦假日旅游市场监管,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假日旅游监管工作。节前,以省假日办的名义组织全省相关部门和市县召开了国庆假日旅游服务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各市县的监管责任,并与各市县签订了假日旅游市场监管责任书,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节中,由省旅游委委领导牵头省工商、物价、海洋、质量技术监督、税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组成6个省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检查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的形式,分别于2013年9月23日—10月9日和12月28日—2014年1月1日对全省19个市县旅游市场开展综合执法驻点检查,先后出动检查人员400余人次,累计检查旅游景区78家次,旅游酒店65家次,旅游购物点59家次,团队餐饮店37家次,导游780余人次。此外,还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安全大检查活动,大力推进旅保结合,创建平安旅游环境,保障了游客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了去年国庆和今年元旦假日旅游市场的安全平稳有序。

  (四)加强旅游行业宏观管理,全力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2013年,结合产业发展的实际,省旅游委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抓指导,两手抓、两手硬”的工作方针,全力加强对行业的宏观指导,有力推动了全省旅游产业科学规范有序发展。在旅游景区方面,将万宁兴隆热带花园旅游区、三亚亚龙湾热带天堂森林旅游区等3家旅游景区改造提升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将澄迈永庆寺等3家旅游景区改造提升为国家3A级旅游景区;积极组织琼海多河文化谷等一批旅游景点开展A级景区创建工作。在旅游酒店方面,推动石梅湾艾美度假酒店、三亚维景度假酒店、文昌维嘉国际大酒店、海口观澜湖度假酒店、三亚天通度假酒店先后被国家评为五星级旅游饭店;完成了三亚财富海湾度假酒店和三亚国光豪生度假酒店的五星级旅游饭店初评和向全国星评委的推荐工作。在邮轮旅游方面,重点开发海洋旅游产品,推动实现了西沙邮轮旅游正式开通并经半年13个航次的试运营,共接待游客2千余人,邮轮旅游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在婚庆旅游方面,推动成立了“海南岛十全十美婚庆产业联盟”,指导成立了婚庆旅游专业委员会,创建开通了海南婚庆主题网站,整合形成了以婚庆为主线,以滨海游、温泉游、森林游、民俗游等为主题的蜜月婚庆旅游产品体系。乡村旅游方面,推动出台《关于加快乡村旅游发展的意见》,编制完成了《海南省乡村旅游点(区)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组织琼海潭门新渔村等乡村旅游点开展首批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工作。

  (五)建立旅游法规标准体系,努力推进市场规范管理。为巩固旅游市场整治工作成果,我们加快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有力地推动了旅游市场监管向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转变。一是稳步推进《旅游法》配套制度建设,目前,《海南省旅游安全管理规定》已提交省政府常务会审议;启动了《海南省旅游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修订工作,并及时组织开展对现有规章制度的梳理,有序推进地方法规、行政规章的“立改废”工作。二是做好旅游标准化体系建设和旅游质量提升工程,制定实施了《旅游购物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完成《海口市高尔夫旅游服务规范》、《海口市海上休闲旅游服务规范》、《旅游投诉中心服务规范》、《潜水旅游服务质量服务等级标准》、《自驾车旅游露营地建设服务规范》等标准的制定工作;协调推进省旅游协会负责定期公布海南旅游接待最低成本价;为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编写《海南省旅行社经营规范》,并将组织全省旅游执法人员和旅行社进行专题培训。

  二、2014年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重点

  2014是全省“深化改革年”和“科学管理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将根据全省旅游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以全省“科学管理年”为契机,针对扰乱我省旅游市场的违法违规旅游行为,持续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全力推动我省旅游市场秩序规范有序、旅游服务质量提质增效。

  (一)突出重点,继续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力度。按照“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工作要求,继续深化旅游市场的综合整治,此次综合整治的范围将涵盖全省旅行社、旅游酒店、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购物点、旅游餐饮点、旅游团队消费项目(潜水、旅游商演等)。整治内容重点包括:旅行社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非法获取回扣、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等行为;导游擅自改变行程,增加自费项目;旅游购物点向旅行社或导游等支付高额回扣,销售的商品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明码标价;旅游景区景点价格虚高、存在团体差别价、向旅行社或导游等支付高额回扣;旅游车公司私自承揽团队业务,旅游车辆无资质运营;旅游企业瞒报少报营业收入、偷税、漏税;黑社、黑导、黑车、黑旅店非法经营;旅游商演、潜水、海上娱乐等存在的无资质经营行为;旅游酒店、家庭旅馆、社会旅馆消防不合格、无照经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旅游餐饮接待资质、环境卫生、食品安全等存在的问题;企业、船主及个人私自招徕、组织游客非法出海旅游的行为等。

  (二)注重节点,切实抓好假日旅游市场监管工作。2014年,省旅游委将按照“节前大盘点、节中大整治、节后大总结”的工作要求,重点抓好假日旅游市场监管,着力营造“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旅游消费环境。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的6个综合执法检查组,采取“节前检查、节中驻点、节后总结”的工作方式,对所负责的地区旅游市场进行督查监管,重点查处旅行社以不合理低价组、接旅游团队的行为;查处旅行社不按约定履行合同,通过合同外指定购物场所、另行增加付费项目等欺客宰客行为;查处无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无导游资格执业、以旅行社经理资格证、领队证等冒充导游证上岗等违法行为;查处以“烧香、解签”等为名诱导欺骗游客的违法行为;查处旅行社提供不合格供应商的行为;查处景区不符合开放条件而接待旅游者、未依法公告景区最大承载量、超过最大承载量接待旅游者等违法违规行为等。

  (三)把握要点,加快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2014年,我们将以《旅游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针对旅游产业发展的实际,加快推进旅游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建设,重点推进导游管理体制改革,有效解决导游归属和薪酬问题;建立健全旅行社等级评定和退出机制;加强旅游合同管理,研究修订国内、出境、一日游等合同范本,加强对旅行社执行旅游合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完善旅游价格管理机制,严厉打击旅游供应商价格虚高、高额返佣行为;进一步加快旅游行业组织改革,完善行业组织职责,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加快完善电子行程单系统管理制度建设,将“黑社”、“黑车”、“黑导”、“黑旅店”、“黑景点”等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排除在旅游团队管理之外的同时,推动实现旅游行业监管向电子化、信息化转变;积极探索建立流量管控和门票预订等旅游景区管理的长效机制;采取诚信契约、合同信用、公众评价、媒体监督、等级评定、年度考核等措施,逐步建立旅游诚信管理机制,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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